10月26日,“法学生起诉苹果”的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关注。北京化工大学的法学生方同学购买了iPhone 12 Pro Max手机,在发现随手机并没有配备相应的充电设备后,选择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根据从物随主物移转和社会交易习惯 ,购买手机理应配备充电器。”来自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的5位女同学组队将苹果公司告上法庭,2021年5月,方同学及其小组成员向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所在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请求判令苹果公司交付手机充电器;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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