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操纵证券市场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对北八道集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对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一百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金。(上海一中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