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被提起公诉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永军在担任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董事长,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审批、职务晋升、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