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于2021年前三季度,阳光城实现营业收入413.32亿元,同比增加8.59%;归属股东净利润29.12亿元,同比增6.23%。于第三季度,阳光城实现营业收入114.00亿元,同比减少18.24%;归属股东净利润9.18亿元,同比减少11.57%;前三季度,阳光城实现营业收入413.32亿元,同比增加8.59%;归属股东净利润29.12亿元,同比增6.23%。于第三季度,阳光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7.52亿,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同比下降15.67%;于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670.14万,同比下降96.89%,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股,同比增长6.45%。此外,阳光城董事陈奕伦、姜佳立对季报提出异议,因对于公司三季度所表现的公司经营恶化,需要得到管理层合理解释,故对阳光城2021年三季报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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