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华业资本:收到《执行裁定书》和有关子公司的《民事判决书》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经申请执行人长城新盛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2017)京中信内经证字56178号、(2017)京中信内经证字56179号、(2017)京中信内经证字56180号公证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此外,子公司深圳华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关联案件系原告科源建设诉被告华佳业、华盛业、华业资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目前案件一审判决华佳业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科源建设支付工程款1,225,820元及利息,华盛业、华业资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本次执行及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