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城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制(国有独资),根据《公司法》和变更后的《公司章程》,需设置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5人,经理1人。变更前,发行人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为刘葛。变更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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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城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制(国有独资),根据《公司法》和变更后的《公司章程》,需设置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5人,经理1人。变更前,发行人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为刘葛。变更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