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决定,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大公认为,阳光城第三季度收入和利润下滑,扣非净利润亏损;同时,在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偏紧的背景下,阳光城短期债券集中偿付压力较大,近期到期及行权债券偿还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和销售回款,阳光城偿债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