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新版《关于全面开展经纪机构存量房屋买卖网签工作的通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在11月5日截止。新版通知正式施行后,有效期为5年。经纪机构工作人员为买卖双方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时,应按照买卖双方真实意思准确录入协议相关信息。新版通知要求,买卖双方应对录入的协议信息进行核对,经确认无误,双方在打印的买卖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经纪机构工作人员方可将网签协议提交确认。经纪机构工作人员未经买卖双方同意,不得擅自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不得以逃避税收、资金监管,或骗取银行贷款等为目的,协助买卖双方隐瞒或虚报实际成交价格。(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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