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对《关于完善我市绿色金融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提案的回复。关于提案中“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为主体,成立我市绿色金融服务集团,专职开展服务绿色企业的绿色金融业务”的建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也提出要探索设立现代绿色金融服务机构,根据市政府同意的条例分工方案,市国资委牵头负责的现代绿色金融服务机构落地任务,市国资委表示积极支持以排交所为主体,成立深圳市绿色金融服务集团,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做优做强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绿色金融业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