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8新控05”持有人会议需由超过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为有效。截至《会议通知》规定的参会登记时间,登记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未达到上述要求,本次会议未满足召开条件。因此,取消召开“18新控05”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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