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发行人已选择按证券本金总额3亿美元加任何分派(包括任何延期分派及额外分派金额)全部赎回证券,但不包括预定赎回日期2021年12月4日(即首个重设日期)的累计分派。截至本公告日期,未偿还证券本金额为3亿美元。于首个重设日期完成赎回后,将无已发行但未偿还的证券。因此,发行人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证券的上市地位。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发行人已选择按证券本金总额3亿美元加任何分派(包括任何延期分派及额外分派金额)全部赎回证券,但不包括预定赎回日期2021年12月4日(即首个重设日期)的累计分派。截至本公告日期,未偿还证券本金额为3亿美元。于首个重设日期完成赎回后,将无已发行但未偿还的证券。因此,发行人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证券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