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北京住建委就《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结合自身资金状况、融资能力,合理确定每个节点的用款额度;完成首次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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