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 北京住建委就《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结合自身资金状况、融资能力,合理确定每个节点的用款额度。完成首次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