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牢牢树立“金融是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的理念,杜绝一切非法金融活动。审慎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发展,严防以科技服务为名变相从事金融活动。严格划定不能逾越的基本红线,对互联网企业平台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加强银行保险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活动的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联合贷、助贷业务,规范互联网保险、网络小额贷款等业务。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坚持谁出资、谁管理,督促机构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审慎开展合作业务,明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方式,稳妥应对声誉风险,防范外部风险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