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评论:“跨境券商”怎能无证驾驶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金融监管与时俱进,尽早划清金融牌照的地域边界和客群边界,也需要监管部门下苦功夫。一方面,按照所有金融活动均应全面纳入监管的要求,各类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和协同监管,不能“各扫门前雪”,不能说“牌照不是我发的,不归我管”。另一方面,对于跨境互联网券商这样的金融业态,要在严控金融风险前提下,尽快完善相关监管规则,依法对相关活动予以规范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全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