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经区人民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批准,现将注册资本中的国有股权的10%无偿划转至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目前,公司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相关事项已完成,并于2021年11月11日完成股东变更登记。
11月15日,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经区人民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批准,现将注册资本中的国有股权的10%无偿划转至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目前,公司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相关事项已完成,并于2021年11月11日完成股东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