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公告,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将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确定为:公司在各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含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现金分红方式)总额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2021年度公司实际利润分配每股现金股利(含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现金分红方式)不低于人民币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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