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建商品房销售不得以装修款等名义变相涨价 广州市人民政府11月18日公布修订后的《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今年12月20日起施行,其中针对新建商品房交易有新的规定。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超过销售价目表价格,不得以装修款等其他名义变相涨价。(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