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科学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支持初创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进一步扩大QFLP、QDLP业务试点规模,全方位便利境外资本投资海南PE、VC市场,进一步满足境内投资者全球配置资产需求。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海南省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医疗健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