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将本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抚州市东乡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完成后,市政公司持有本公司100.00%的股权。公司股东变动系因政府政策调整,变动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抚州市东乡区财政局,该变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战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