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支持企业促消费稳外贸的若干政策措施》。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情况下,成都允许商贸企业(门店)在特色商业街区、商圈、景区等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外摆位;允许临街店铺在门前划定区域或者隔离范围内开展出店外摆经营活动;允许在居民区周边公共场地、便民服务场所设置快递、外卖等物品存取点。(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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