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重点任务包括: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开放使用。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物流、会计等领域探索应用。探索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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