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和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全市白酒生产秩序的通告》,严厉打击未取得许可(备案)生产白酒、未按标准组织生产、非法添加、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仿冒混淆六类违法行为。其中,严禁擅自使用泸州老窖、郎酒等酒类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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