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据武汉市房管局行政处罚公示显示,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在取得工商注册后,未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武汉市房管局办理备案,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日前已遭该局行政处罚。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为武汉华侨城与电建地产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华侨城方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50%。(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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