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内地券商向香港客户研究服务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内地券商在内地给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的人员要有从业资格;二是内地券商在香港给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的,不属于证监会管辖范围。 证监会:内地券商向香港客户研究服务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内地券商在内地给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的人员要有从业资格;二是内地券商在香港给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的,不属于证监会管辖范围。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