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事业有限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苏州中院受理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为相应的清算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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