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宁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从12月1日起,全区各市、县(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同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目前交易指标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