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印发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对在广东设立独立法人总部或区域总部,年交易规模3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对自建独立站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支持。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获评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建立跨境电商政企对话直通车制度,落实领导挂点联系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企业年交易规模50亿元以上的20家、100亿元以上的10家、200亿元以上的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