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汽车集团公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对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金杯工业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4.94亿元。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管理人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93亿元(截至2020年7月5日,欠利息合计121.866992万元,自2020年7月6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