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中原银行发布公告,披露有关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及焦作中旅银行方案。完成潜在吸收合并后,本行将承继各目标银行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雇员、合约以及其他权利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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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中原银行发布公告,披露有关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及焦作中旅银行方案。完成潜在吸收合并后,本行将承继各目标银行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雇员、合约以及其他权利及义务。
于2021年12月7日,董事会举行会议并已审议批准(其中包括)以下事项: (1) 潜在吸收合并,据此,本行将根据适用中国法律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及焦作中旅银行,且本行拟向目标银行彼时的时任股东发行本行合共约1,332,482万股内资股,以清偿潜在吸收合并的总代价约人民币285亿元。完成潜在吸收合并后,本行将承继各目标银行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雇员、合约以及其他权利及义务。董事会主席将获授权(其中包括)落实及实行与潜在吸收合并有关的所有事宜; (2) 以初步代价不低于人民币90亿元(将于经进一步评估及磋商后作出调整并最终确定)向潜在买家潜在出售本行若干信贷资产及其他金融资产而订立的框架安排,及主席将获授权(其中包括)落实及实行与潜在出售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 (3) 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及╱或相关类别股东大会(倘适用),以供本行股东审议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潜在吸收合并、潜在出售事项及有关于此的相关授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