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拟将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17.61%股权以21,052.34万元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津投资本持有的对天房发展21,052.34 万元债权进行冲抵方式支付股权对价,不再向天房发展支付现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吉利大厦57.39%股权,吉利大厦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2月14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拟将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17.61%股权以21,052.34万元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津投资本持有的对天房发展21,052.34 万元债权进行冲抵方式支付股权对价,不再向天房发展支付现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吉利大厦57.39%股权,吉利大厦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