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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腾邦集团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深交所公告,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本所提交并披露年度报告,但腾邦集团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仍未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腾邦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钟百胜、董事刘鹏、时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开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腾邦集团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