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 将推动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推进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规定开展跨境双向投资。
- 推动境外机构和自贸区注册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 促进跨境资本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双向流动。
- 支持金融市场机构在自贸区内研究设立国际金融交易平台,推出面向全球投资者的产品与业务。
- 支持自贸区内金融市场平台与境外资本市场的连接合作。
- 支持本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利用自贸区平台,发行QDII和RQDII产品;支持其境外分支机构按规定发行QFII、RQFII产品,逐步扩大QFII、RQFII参与金融期货产品的范围。
- 支持上交所壮大主板市场,做大、做强、做活蓝筹股市场,增加市场内部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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