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稀土公告,经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赣州市人民政府等进行相关稀土资产的战略性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资委控股的新公司,中铝集团持有的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中国五矿所属企业持有的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及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持有的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稀有金属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赣州中蓝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整体划入该新公司。本次重组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中国五矿变更为新公司。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