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月销售额3万以下小微企等暂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 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融资和财政支持。 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推动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