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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次重大债务逾期不及时披露,中润资源被处罚

12月27日晚间,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被罚共计46万。公告显示,中润资源在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多次发生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行为,证监会决定: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明吉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石鹏、贺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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