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约3886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2021)闽01民初2683号《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认案涉工程结算价款按照结算价款98%计算,尚未支付的工程款扣除维保维修包干费用和违约金后,由付款义务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期通过本公司支付给中建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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