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市级工作专班作用,协同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修订出台《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服务便利度和透明度。加强境外投资项目合规性指导,鼓励相关专业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