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2月1日起,浙江省杭州市将施行《杭州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其中,《规定》明确,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可以由户主或者家庭成员共同推举的户代表提出申请,权利人以户主或者户代表姓名加“户”表示。户主或户代表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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