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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药控股及相关当事人收警示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部分债务涉诉情况

据吉林证监局披露,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29日期间,吉药控股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部分债务涉诉情况,涉及金额6.34亿元,占公司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8.16%。决定对公司及孙军、许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上述情况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