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2022年1月5日下午,永康市发现一例阳性感染者,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5日21时起将石柱镇下陈自然村、永康市增杰衡器厂划分为封控区,将330国道以东、百佳乐大道以南、下陈自然村以西、新建道路以北划分为管控区,将石柱镇全域、东城街道黄棠村及黄棠工业功能区划分为防范区。(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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