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2月起进一步放开迁移落户条件 从嘉兴公安部门获悉,2022年2月1日起,嘉兴市将进一步放开全市户口迁移落户条件。其中,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将更加便利。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内的户籍人员,只要实际居住在嘉兴城区(城镇)具有本人合法所有权商品住房的,不再需要《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凭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可申请将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同时,嘉兴还优化完善了户口迁移政策。(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