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开展涉农用水合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或创办农民用水合作组... 五部门联合引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或创办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通过政策倾斜、产权改革、加大资金投入、水价综合改革等方式,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承担工程建设、组织运营小型水利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