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一口气公布了1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涉及多家企业。对此,网络解读文章的关注焦点又集中到了几家“互联网”企业、“民营”企业身上。这种刻意聚焦是对反垄断执法的误读,偏离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本意。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一视同仁,没有大而不倒,也没有因小放过;没有法不责新,也不会法不责旧;没有法不上国企,更不会只盯着民企;就连政府机构也没有特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是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的一贯宗旨,这一点从来没有改变过。某些媒体在报道时,为了流量倾向于把大企业做进标题,也给了公众一种错觉,似乎反垄断就针对互联网企业。而由于互联网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又被片面放大曲解为反垄断只拿民营企业“开刀”,这样的解读就更是大错特错,完全有违监管初衷与事实。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