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十四五”安徽将累计新建商品住宅供应360万套,约41800万平方米,累计新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2万公顷,保持住房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商业办公等非居住类房屋,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改建为租赁住房。支持在城市稳定就业、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自愿选择在租赁住房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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