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的告知函,其所持公司1705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因财产保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52%,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的告知函,其所持公司1705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因财产保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52%,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