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通知:考虑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已规定上市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要求,删去房地产业务部分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特别规定。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通知:考虑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已规定上市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要求,删去房地产业务部分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