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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全国网上年货节”启动

由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共同指导的“2022全国网上年货节”于2022年1月10日(腊月初八)至2月7日(正月初七)举办。根据各地配套活动方案,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西、云南等地成为年货节分会场。商务部表示,各地将指导电商平台企业确保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供应充足。此外,还增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影视等数字产品。云南、福建、广西等地将通过政府财政分别发放数千万元优惠券开展网络促销活动。(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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