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公告,公司拟在境内外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亿元非资本补充性质的金融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碳中和债券等),可在有效期内分阶段、分次实施。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发行方案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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