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证券公告,公司涉及四川蓝光发展债券交易纠纷案:蓝光债到期未兑付,已构成实质违约,故东海证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川蓝光公司支付债券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合计人民币118,405,150元。本案已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2019年7月10日,被告蓝光发展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9蓝光MTN001”的公司债券,蓝光债期限为2年,起息日为2019年7月11日,兑付日为2021年7月11日。2019年7月16日,东海证券通过“东海证券双月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海证券盈多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海证券海融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海证券工商银行月月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入了面值人民币1亿元案涉债券并持有至今,同时已足额支付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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